大学辅导员也有“指导老师”

来源:杭州网  发布日期:2013-04-09   字体:

2013-04-09 13:50    杭州网

杭州网讯 被称为学生成长导师的辅导员也配备专业成长导师。近日,在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来自全校各部门、各岗位的11位有丰富学生工作经验的老师被聘任为首批辅导员成长督导。

辅导员成长督导是该校学生工作的创新尝试,学校一把手担任督导委员会主任,而走马上任的督导们将从辅导员工作礼仪、重点学生谈话、走访寝室、班会、学生文档管理、危机处理、辅导员个人生涯规划发展、学生典型案例处置等方面,对辅导员的个人成长展开指导。

杭州商学院党委书记袁金祥表示,近些年新进辅导员基础好、热情高、层次高,但缺乏经验。打铁还需自身硬,辅导员作为大学生思想、心理、生活与学习上的导师,前提是自身素质要过硬。

国家教育部2006年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明确提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同时也为辅导员提出了要求“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

但事实上,很长时间以来,因为辅导员的稳定性差、流动性强,辅导员的身份也是各自定位、定位不明确、认同繁杂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辅导员职业化的进程十分缓慢,引用一位辅导员的博文,“重视使用、轻视培养、无服务意识”,也可理解为工作“大环境”的不理想。

浙商大副校长李金昌表示,目前没有专门的辅导员专业,往往是一名刚刚毕业的辅导员招进高校马上投入“实战”,不给予指导,不给予系统的培训、持续的引导和帮助,这样的辅导员形成了专家也是“自学成才”,形成不了有规模的坚实、稳定的辅导员专家队伍。

学校构建有利于辅导员愉悦成长的“大环境”也是对辅导员关爱的体现。因为不愉悦不利于调动工作的积极性,也会导致工作的不长久。实际上,让辅导员愉悦并不是很难的事情,学校对他们多关注,多培养,多谈话,在地位、身份、待遇上按照国家的政策引导去落实。让辅导员心情愉快才会干劲十足,也才可能保证对大学生倾注更多的关爱。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陈焕 通讯员 陈国利    编辑:谢洁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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