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新角度、新规划”助推财政专项工作上水平
我校6个项目获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资助

来源: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作者:王莉  字体: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科教〔2018〕33号),我校推荐申报6项专项均获得全额资助,财政专项获批总资金达1600万,较上一年增加500万,财政专项资助规模创历史新高。

在获批项目中,保卫处申报的“校园监控报警安全技术防范体系建设”,资助经费为260万元,通过对下沙教学区、生活区宿舍技防设施系统性建设,将有效遏制可防性案件发生,整体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网络信息中心申报的“基于下一代互联网络技术的无线网络核心建设(一期)”,资助经费为260万元,作为数字化校园重要组成部分,建设覆盖教学区的WIFI网络接入系统,为师生提供无门槛、不受限的全天“随接随用”服务,有效提升学校数字化办学水平;人事处申报的“中青年教师海外交流合作项目(2018年蓝天计划)”,资助经费300万元,作为中青年教师持续培育工程,助力提升中青年教师的国际交流水平和学术研究水平;教务处申报的“本科教育教学软件平台升级与构建”,资助经费为200万元,通过对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软件改造与升级,将有利于学校“大商科”办学特色的实施,有利于教师与学生培养空间的改善,实践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整体质量的提升。在获批项目中,用于公共服务经费为820万元(占比51.3%)、教学实验经费为200万元(占比12.5%)、科研实践经费为580万元(占比36.2%),资金使用导向更为合理,服务学校发展更为贴近,充分体现了“专项支撑学校发展、学校效能管理专项”的要求。

2017年起,浙江省财政厅制定新财政专项管理办法,按照“因素分配、滚动规划、自主安排、突出重点、注重绩效”的原则,将管理水平、申报质量、绩效评价等纳入分配因素,实现差异化调控。学校主动调整管理策略,提前做好专项规划,科学开展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申报组织工作。近年来,我校提高评审标准、转变管理角度、引导二级规划,积极探索财政专项管理新模式、新机制,2015年财政专项获批总资金为2000万元、2016年为2200万元、2017年为2400万元、2018年为2900万元,我校财政专项获批资金规模保持增长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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