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边锋"港式五张牌"涉赌 界定存在法律空白
盛大边锋“港式五张牌”游戏是否涉嫌赌博?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对《法制日报》记者说,这得由公安机关说了算,并称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已经介入此事调查。然而,今天《法制日报》记者致电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董副局长,对方却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件事,公安机关肯定没介入调查。
由于法律缺席,备受关注的盛大边锋“港式五张牌”游戏事件再次显得扑朔迷离。
盛大边锋已关闭此款游戏
前不久,中央电视台曝光了盛大边锋旗下“港式五张牌”游戏存在网络赌博嫌疑。该节目称,不同于正规游戏,边锋的虚拟货币“边锋银子”可兑换成现金,为网络赌博大开方便之门,而游戏运营商边锋从虚拟货币的买卖中赚取相当可观的手续费。
边锋游戏所属的杭州边锋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上海盛大公司旗下的子公司。杭州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副队长颜国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称,经检查核实,该公司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资质。其中“港式五张牌”游戏于2010年8月13日通过北京科海电子出版社向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申请备案。
该队执法人员金良透露,目前,边锋方面关闭了该款游戏服务,并开展了自查活动。同时,对游戏平台上的其他游戏,该公司也设置了上限:游戏每局每名上限2亿两“边锋银子”,相当于约2万元人民币,每天的输赢3亿两,相当于约3万元人民币,每局收取每名玩家约游戏银子的万分之四(约2048银两)作为服务费。“调查报告已经上交,浙江省文化厅召开了专门会议。是否涉嫌赌博,还需要警方来界定。”他告诉记者,目前此案已经交送杭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调查。
对如何界定网络游戏是否涉嫌赌博这一问题,董副局长表示,主要根据应该是来自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文化部门对网络游戏的规定。在此之前,公安机关不便作过多表态。
“港式五张牌”有提供赌博之嫌
上海某企业高管王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自己在边锋“港式五张牌”游戏中,玩了7次游戏,输掉了76.7万元。
“因为我觉得盛大公司运营这种游戏肯定有国家的证明,就是玩玩而已,但是我没想到能花这么多钱进去。”王先生觉得,盛大边锋涉嫌提供网络赌博,才导致自己受害。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网络上“港式五张牌”的玩法与现实“梭哈”的赌博几乎一模一样。不同的是,虚拟货币代替了人民币作为游戏的筹码计算输赢。玩家需要通过人民币兑现虚拟货币“边锋银子”才可以进入当中去玩游戏。
由于边锋平台上的游戏输赢没有设置上限,“港式五张牌”中押注的筹码大小完全由玩家决定,所以一把输赢的虚拟货币的数量可以相当惊人。最多的一次,王先生一局牌就输了相当于约3万元人民币的银两。王先生和现实中的赌徒一样,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用人民币无限量购买“虚拟货币”所花的钱开始像一个无底洞。
“玩这种游戏要给游戏网站交钱,盛大边锋公司以收取服务费的名义收钱。”王先生说,在“港式五张牌”游戏中,每局游戏结束,玩家都会被扣掉所压数额一定比例的虚拟货币。待玩家的游戏币减少到一定程度时,需要继续购买游戏币才能继续游戏。
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王志邦认为,盛大边锋在提供游戏平台的同时,在一定意义上还扮演了现实中赌场“抽头”角色。这跟开赌场没有什么区别。
北京邮电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因为网络游戏不受时间、空间、场所的限制,同时很多人在线,游戏运营商根据游戏中虚拟货币的赌注、赌资的大小来收取费用的话,获利是很大的。边锋收取的费用如果跟赌资有关系,很可能就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游戏收费,可能涉嫌赌博。
“现实的棋牌游戏中,输赢涉及重大金额就可构成赌博性质。”浙江省法学会副秘书长张丽芳认为,如果虚拟货币可以兑换成人民币,那就意味着它具备了赌博筹码的功能,盛大游戏就有可能构成赌博性质。
“虚拟货币”兑现完成赌博链条
在边锋虚拟财富服务条款中明确注明:严禁利用积分、虚拟货币进行一切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买卖游戏虚拟货币,对于买卖虚拟货币者将清空其虚拟财富,并永久封号。边锋的官网上,也没有提供虚拟货币“银子”向人民币逆向兑换的服务。
但据知情人透露,随着盛大边锋平台上的“赌博”之风愈演愈烈,边锋游戏平台上活跃一大批“银商”——从事虚拟货币买卖交易的人。他们从赢的玩家手里收购积分,再卖给需要积分的玩家。
进入边锋游戏大厅屏幕下方的窗口,银商的广告频繁滚动,生意异常火爆。
“骨灰级”玩家小P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自己赢得大量“边锋银子”之后,通过“银商”就可以把游戏中的虚拟货币兑换成人民币。
小P说,通常,在“银商”那里,52元人民币可买100万“边锋银子”,102万“边锋银子”可以换回50元人民币。谈好价钱后,买家通过“淘宝”等支付宝平台把钱打入卖家账号,然后卖家会在某款游戏中故意输银子给买家,如此一来,成功完成银两转卖。这已经成了他一笔可观的收入。
有业内人士指出,原本只为游戏用户提供的一种虚拟货币,有了“银商”之后,玩家赢得的虚拟货币可以换成人民币。很难说盛大边锋对此是不知情的。
早在2007年,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4部委就联合发出了《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按照游戏输赢收取不定金额的佣金;不得提供将游戏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定货币的服务。这被视为网络游戏是否涉赌的两条红线。
“网游公司认为只要不提供虚拟货币兑换服务,赌博就不是在网上进行,构不成违法;而虚拟货币交易有了渠道后,赌注有了现实化通道,玩家承受着赌博带来的苦果。”王志邦对此表示担忧,他认为,现金与虚拟货币间双向互换成为现实后,虚拟货币就不是在账户中沉睡的虚拟财富,而是一只伸进玩家腰包的黑手,将赌博链条连接起来。这样一来,虚拟空间中的游戏比现实中的赌博更加可怕。
出台相关管理条例刻不容缓
盛大边锋涉嫌赌博的事件被曝光,一定意义上折射出我国在虚拟货币及网络游戏监管上存在诸多不足。
杭州市一执法人员认为,虽然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些诸如《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关于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但“我国现在对网络赌博这一块规定得并不是很严格,相关文件里面只有简单的几句话规定。由于相关法规暂未完善,对具体操作上的指导较少,执法过程中常常面临界定难、取证难的等一系列问题”。
浙江省人大代表钟天华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相比于网络游戏产业的蓬勃发展,有关网络游戏监管的法律法规至今缺失,网络游戏管理条例出台已经刻不容缓。
针对网络游戏赌博,钟天华建议,调整网络游戏产品结构,实施内容合规、合法性审计制度。对当前网络游戏中如赌博、变相赌博等不良内容,专门增加限制性条款;对网络游戏商务模式进行有效监管,强化虚拟资产规范化管理。明确虚拟资产的所有权,对倒卖虚拟货币、欺骗消费者、投机套利等行为给予严重处罚;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审批制度,强化网络游戏备案管理;明确文化、工商、公安等管理部门的监督职责及分工界面。
“一个系统全面的法律制度、监管条例,一个权责明确、规范完整的网络游戏管理体系,还有一套网络游戏内容分级管理机制,才是营造健康网游环境,实现网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钟天华说。
早在2007年,公安部、原信息产业部、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4部委就联合发出了《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企业不得按照游戏输赢收取不定金额的佣金;不得提供将游戏虚拟货币兑换成法定货币的服务。这被视为网络游戏是否涉赌的两条红线。
现金与虚拟货币间双向互换成为现实后,虚拟货币就不是在账户中沉睡的虚拟财富,而是一只伸进玩家腰包的黑手,将赌博链条连接起来。这样一来,虚拟空间中的游戏比现实中的赌博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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