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举办听证会请在校生参加一起说说校园里的大事小情

来源:杭州日报  发布日期:2013-04-10   字体:

  通讯员 张东 王汝菲

  文/摄 记者 方秀芬

  

  “考试作弊如何界定呢?”、“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具体是指什么?”、“有人借获奖拿学位,那么造假算不算?”……昨天下午,一场特殊听证会在浙江工商大学听证大厅举行,持续1小时左右。

  这场听证会是关于该校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改的内容。该校教务部相关负责人与200多名学生参加了此次“听证会”。

  注销OR撤销?学生问题很细腻

  虽然是校级听证会,但整个流程相当正规,相关负责人均到现场。在听证大厅里,主席台当中坐着一位主持人和两位听证委员(法学系教授),右边坐着两位制文部门的代表——教务部相关负责人,左边是记录员。

  刚开始,主持人介绍了基本情况,提到了此次细则修改的三条内容,然后请举手的学生发言。

  关于细则中修改的第三条内容:“犯有严重违纪错误,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处分。”拟修订为“对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受到留校察看(含)以上处分。”

  针对这条内容,现场至少有五名学生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想法。“考试作弊如何界定呢?”、“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具体是指什么?”……

  现场,有个男生的发言,令人大呼意外。来自外国语学院的一位男生对细则中的一个词语表述提出疑义,他认为“已授予学位的予以注销”中的“注销”用“撤销”更为恰当。

  “在什么情况下,学位授予或不授予,学生对此特别关心。”浙商大教务部副部长华就昆解释说,这个工作细则直接涉及学生利益,他们召开听证会,就是想听听学生的心声。从中吸纳合理的意见,在制订细则时,会考虑将合理的意见纳入并予以实施。

  该校法学院副教授杨磊每次都会出现在听证会现场,他认为,以往文件的制定或修订由学校主管部门主持听取意见,容易产生“偏听”现象,听证制度实施后,由中间部门——学校听证委员会来主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能够做到各方意见的“兼听”。

  5年举办了10次校内听证会

  “学位问题,当然关心啊。以前从未参加过听证会,我是来体验整个流程的。”该校国际贸易系大二学生冯益飞坦言,他从学校官微上了解到,学校要召开听证会,他第一时间就报名参加了。

  该校负责组织听证会的孟威老师介绍,首先,听证委员会将根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申请,按照制度规定在校内网听证专栏发布听证公告,组织实施听证会。学生自愿报名,一般是先到先得。但有的个案听证会,涉及个人隐私,一般不向学生公开。

  据介绍,该校于2009年专门建立了全国教育系统首个实体性的“听证大厅”,设立了听证委员会。听证委员会由校领导、管理部门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学生代表和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每届任期2年,由学校聘任。听证制度在浙商大实施五年来,已经先后举行过10次校内听证会,累计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次。

  “在国外,有关学生的考试时间、考试方式等,高校都会举行听证会,他们的形式多种多样。”杨磊介绍说,浙商大也多次组织了听证会,到场学生的积极性更高,现在都是主动提问,而且提的问题也是越来越有水准。学生真实经历了听证会,也能提升他们的法律修养。对法学系学生来说,仅靠背法律条文是不够的,还要到听证会等场合获取真实感受。

http://hzdaily.hangzhou.com.cn/hzrb/html/2013-04/10/content_14719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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