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授予细则修“法”工商大学开听证会

来源:浙江法制报  发布日期:2013-04-10   字体:

  本报记者 郁燕莉 通讯员 张东 王汝菲
  本报讯 冯益飞是浙江工商大学国贸专业的大二学生。4月1日,学校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学校将举办《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稿校内听证会。冯益飞第一时间报了名。昨天,他亲历了听证会。
  据了解,我国对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泛,具体细则由各高校自行制定。学位授予与学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为此,此次修订,学校教务处主动提出在全校范围内举办听证会。
  昨天下午2点,听证会正式开始。制文部门代表、听证委员、记录员在台上入座,台下200多个听证席座无虚席。参加听证会的学生,都对修订稿有过一番研究。法学院的大二学生小陈说:“《细则》规定,对不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一旦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审计师、评估师等考试,学位委员会可以投票决定是否授予学位。司法考试也是含金量很高的考试,为什么没有列入其中?”旅游学院的学生小徐说:“4门以上必修课经过重修后及格就不授予学位,这是不是太严格,有什么依据?”
  听证会持续1个半小时,会场气氛轻松,学生很踊跃。主管部门将根据听证会纪要,形成《听证意见处理报告》,说明采纳的情况与不采纳的理由,交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会议做最后决定。
  从2008年开始,浙江工商大学率先在高校管理过程中推行听证制度。5年来,学校已先后举行了10次校内听证会,内容包括办公用房的分配、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制定、教学事故的认定等。

http://zjfzb.zjol.com.cn/html/2013-04/10/content_261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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