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学校”称号

来源:宣传部/供稿  发布日期:2011-01-07   字体: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表彰“五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教法〔2010〕183号),浙江工商大学被授予“浙江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先进学校”荣誉称号。
 
    我校高度重视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将高校作为传播法制文化、推进法治进程的重要阵地。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后,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制实践相结合,在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法律素质的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分享到

商大要闻

综合新闻

教学科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丨  邮编:310018 丨  电话:(86)571-28877777 丨  传真:(86)571-28877222
浙ICP备05073962号 丨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