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杭州商学院迁建规范设置方案获上级部门正式批准

来源:党委、校长办公室 作者:孟威、陈永春  发布日期:2011-10-24   字体: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联合给我校发文《关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规范设置方案的批复》(浙教计〔2011〕145号),正式批准杭州商学院迁建规范设置方案。

    批复的主要内容为:(1)同意我校与桐庐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合作举办杭州商学院。核定在校生规划规模8500人。(2)办学选址在桐庐县城凤川—江南新城,一期用地面积554亩,适当预留发展用地。杭州商学院建设必须符合桐庐县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执行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3)杭州商学院迁建工程以杭州商学院名义按基本建设程序立项建设。按照双方的合作办学协议,桐庐县以货币资金和土地使用权出资,我校主要利用学校名称、知识产权、管理资源、教育教学资源等参与办学,其余由杭州商学院自筹解决。学院建成后,土地证、房产证办到杭州商学院名下。(4)要求合作双方加强对杭州商学院迁建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调整杭州商学院董事会,修订董事会章程,明确各方权责关系。完善办学章程,加强各项制度建设,确保规范办学。高度重视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

    学校将按照批复的精神和要求,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启动杭州商学院基本建设程序,尽快开展新校园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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