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9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以及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四届行政争端解决机制论坛在杭州成功举行。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南开大学等高等学府,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围绕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以及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等前沿议题进行了深入地交流与探讨。
开幕式上,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任志国、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和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先后致辞。任志国副校长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向对我校法学建设给予关心和支持的各位与会领导和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应松年教授对会议的有关议题作了简要的阐述。江必新副院长对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案件以及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理论的解析。开幕式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主持。
会议分为六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以“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若干问题”为主题,由赵大光庭长主持;第二单元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章剑生教授主持;第三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杨临萍主任主持;第四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主持;第五单元以“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若干问题”为主题,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朱新力教授主持;第六单元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蒋中东庭长主持。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赵大光庭长、中国政法大学刘莘教授以及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教授分别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发言。赵大光庭长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意义,指出了本次论坛的三个特点:现实性、主体多元化、操作性,并对与会代表、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刘莘教授讲了“三个大”,肯定了本次论坛意义重大、收获很大以及发展的余地很大。胡建淼教授表示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首先取决于议题选得很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以及工伤保险方面这两个主题很新颖,而且与最高院最近要出台的司法解释相呼应;其次是这次会议的组织很棒,浙江工商大学会议组织工作做得很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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