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公布了20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名单,并予以全省通报表扬,浙江工商大学作为全省唯一获评高校名列其中。
根据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要求,经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考核评价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全省共59个设区市、县(市、区)和省直单位2021年度法治浙江(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获得通报表扬。此次优秀单位的获批,既是上级对我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激励我校继续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近年来,我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和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坚持依法治校,把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从健全机制、加强学习、强化防控、保障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把法治工作融入办学治校的全领域、全过程,努力建设法治高校,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学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学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学校党委始终高度重视对学校法治工作的领导,将法治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推进依法治校各项工作。学校法律事务室综合协调并负责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合同管理、涉法涉诉案件处理、听证等法律事务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对主管范围内法治工作负归口管理责任,各部门、学院对本单位法治工作负主体责任。完善分级分类架构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将学校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具体制度、各部门(学院)制定的制度等三个层级和学校管理、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学术创新、支撑保障等五大类别,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建立“浙江工商大学规范性文件信息库”,收录学校所有规范性文件,与学校“立改废”工作有效并举,实时更新维护,健全制度清理长效机制,方便师生员工查阅使用。打造“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整合学校现有法律资源,创建便于全体师生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服务平台。
学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学校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党委书记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作为“开学第一课”。全校学生不断掀起《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识课的学习热潮。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课程,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积极营造良好的理论学习氛围。
学校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师生员工权益的问题,保障师生员工的陈述权、申辩权和申请听证的权利。完善聘岗、职称评审、处理处分等各类涉及教职工重大权益事项的申诉规则与程序,完善学生申诉处理规定,确保师生救济渠道畅通。重视涉及师生切身利益规章制度的征求意见工作,在制度提交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议前,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大力推进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保障制度制定科学、规范、权威。通过书记校长信箱、与校长面对面、师生共餐、工作会议、专题调研等多种途径听取师生意见建议,及时了解师生关切,畅通师生建言献策渠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视做好招生、财务、资产、人事、规章制度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认真做好答复工作。
学校高度重视重大决策的法律风险评估,和合同、印章、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的规范管理。根据中组部、教育部示范文本,及时修订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了重大决策事前进行充分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和法律专家列席学校会议制度。制定出台《浙江工商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建立了统一指导、分类归口管理和标准合同文本管理的基本制度。建立印章线上审批系统,实现印章审签全流程管理。加强对校名、校徽等学校标识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学校6个商标的16个类别注册国家商标,在对外合作中合理设定相应保护条款,发现校名、商标、专利等无形资产被侵权的情形,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维权工作。健全合法性审查机制,要求学校各单位在对外签订合同、制定规章制度、处理处分师生员工及处理涉法律事务的各项工作中,通过学校法律事务室加强合法性审查,并明确要求上述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讨论。推动学校及二级学科性学院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及办学负面清单,对办学中国际国内合作、教学科研、人事人才、学生管理等重点部门结合自身业务梳理法律风险,进一步明确处置办法和应对措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除法律事务室专职工作人员外,同时聘请多名法学专家团队担任学校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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