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8   字体:

各学院:

2010年度校级重点专业申报建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原则上已有毕业生的专业均可申报校级重点专业。

2.校级重点专业原则上是具有较好的办学基础,有较鲜明的办学特色,并能带动较多专业的建设,促进新专业的成长,对本学科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的专业。

3.学院现有的校级及以上重点专业不再申报。

二、评选标准

1.具有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科学的专业建设规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在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上取得突出成绩,原则上应拥有一个省级以上教学建设项目或两个以上校级教学建设项目。

2.教师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50%以上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专业教师35%以上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较高,专业带头人在省内外同类专业中有较大影响;本专业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学年至少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课程。

3.具有稳定的实验、实习基地,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能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

4、毕业生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欢迎。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当年平均就业率。

5.专业特色明显,并在同类专业和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得到公认。

三、要求与说明

1.重点专业建设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校级重点专业的申报工作,学院领导对报送材料要认真审查把关。

2.为保证重点专业的申报和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必须明确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和目标,并在申报表的“专业建设实施方案”和“专业建设预期目标”栏目中具体写明,学校将以此作为今后年度检查、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否则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将不予评审。

3.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一经学校评审成为校级重点专业,学校将每年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最多补助3年),用于扶持专业建设,以达到省级重点建设专业的起点标准。    

4.学校对校级重点专业实行动态管理,年度检查不合格的,将终止经费资助;验收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校级重点专业资格。

5.申报学院在2010年12月25前向教务处申报并提供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xgl@mail.zjgsu.edu.cn,逾期申报视为弃权。

 

    附件: 浙江工商大学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doc

 

 

 

                                                        教务处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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