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启动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可申报学科要求
1. 须在我校目前已经拥有一级学科点授予权学科下设置。
我校目前已经拥有的一级学科博士点为: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我校目前已经拥有的一级学科硕士点为: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2. 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须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一)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是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二)二级学科要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三)社会要对该二级学科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
(四)该二级学科必需具备相应的学科基础和人才培养条件,有一支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系列课程。
二、申报名额:
在同一一级学科下,自主增设二级学科目录外二级学科的数量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材料填报:
1. 有意申报的学科点先填报“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附件1)。
2. 其他后续材料填报等学校相关会议决定申报名单后再进行。
四、工作进程安排:
1. 6月13日12:00前将“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交研究生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chenjumei@mail.zjgsu.edu.cn。
2. 6月下旬开始,确定申报的学科点开展后续论证工作和材料公示。
附件:
2. 教育部相关文件(见校研究生部网站“最新消息”栏)
研究生部
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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