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举行宿舍租赁听证会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日期:2013-12-17   字体:

近日,《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青年教师宿舍管理规定》听证会在该校的听证大厅举行,来自校内各学院的20余名青年教师就关乎自身重大利益的宿舍租赁制度提出自己的想法。

  一个多小时的听证会里,台下的教师连连发问,抛出十多个问题。台上的制文单位代表频频接招,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和回应。

  此次听证会老师提问的针对性、专业性都比较强,在租赁对象、租金标准、租赁期限等多方面进行提问。

  据听证会主持人、法学院吕尚敏副教授介绍,本次听证是学校听证委员会应公共管理事务处申请,于申请提出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的。

  会前,听证委员会在校内网听证专栏发布了听证公告;会后,委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听证纪要,学校法律事务室根据纪要形成《听证意见处理报告》,说明采纳的情况与不采纳的理由,交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会议决定。

  该听证制度在浙商大已实施多年,早在2008年,学校就制定了《浙江工商大学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对校内三类事项实行听证:一是规范性文件听证,即在制定有关师生员工权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时进行听证;二是不利处分听证,在学校拟对当事人作出留用察看及以上或留校察看及以上的处分决定时,根据当事人申请进行听证;三是其他听证,即由学校会议决定进行听证。学校的师生员工都有权参加规范性文件的听证。

  听证会后,来自管理学院陈老师感慨地说:“第一次参加听证会,感觉比给学生上一堂专业课印象还要深刻。而且,教师能参与学校制度建设,让我真切地体会到了作为学校主人翁的感觉。”

  据悉,听证制度在浙江工商大学实施五年来,已经先后举行过10次校内听证会,累计参加人数超过1000人次。        本报记者 林晓莹 本报通讯员 王汝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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