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整治“山寨”急救车被指运动式执法
法制日报
监管部门是否真有难处
“山寨”急救车的危害已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要求整治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但在温州市此次突击整治前,温州市各个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大吐苦水,表示自己无权管理处罚。
温州市卫生局负责人称,他们没有处罚职能,拿“山寨”急救车没办法。
温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所长应志总说,他们只管车辆年审。年审时如果发现有车身外表涂贴120急救车标志、标识,装警灯、警报器,改装救护车等假冒120急救车,肯定要管,一律卡死。但如果年审后重新伪装,就没有办法管了。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在执勤中只能查行驶证,查看证件与车辆相关信息、标志、设施是否一致。现在许多“山寨”急救车浑水摸鱼,以假乱真,很难辨别。如果车里躺着重症病人,交警还会被病人家属指责谩骂,很尴尬。再则,查获改装车辆只能罚几千元,打击力度不大。
温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张金熊说,“山寨”急救车涉及非法营运,严重违法和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需严厉打击。非法营运可处罚金3万元至10万元,但目前公管处没有接到群众举报,不能无缘无故去查“山寨”急救车。
“这个说难,那个也说难,但市委书记一重视、一批示,困难仿佛一夜之间就没有了,短短3天就查扣了82辆‘山寨’急救车。这是真难还是假难?”温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方益权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运动式”应转向常态管理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专家认为,温州市此次突击治理“山寨”急救车,有“运动式执法”之嫌。
“运动式执法”为何不好?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王志邦向《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运动式执法”具有临时性、运动性和反复性特点,会给执法留下长期的“休眠”阶段,使不执法变成常态,而执法则成了非常态。
“领导重视了,突击出动执法力量进行突击式整治,短期内可以获得一定的效果。”方益权说,“但这会助长车主的投机心理,只要风声一过,这些‘山寨’急救车又可能重操旧业。因为改装车辆成本低、市场需求大,可以赚到钱,政府部门在管理上稍有松弛,‘山寨’急救车就有可能会死灰复燃。”
“对于执法人员来说,也会造成一种不良的执法惯性,领导重视了,就狠狠地执法一把。领导不重视了,则自己也乘机放松,在管理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温州市人大代表张福龙说。
“运动式执法不利于维护法治尊严,增加了执法成本,一定要将之转化为常态管理。”王志邦说,“像这样一经媒体曝光,就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一哄而上,长此以往,会造成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虽然这次出动了大量执法人员,打击也取得了实效,但仅依靠交警一家来查处是治标不治本的。”温州市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老交警说,“要从源头上整治,还需要卫生局牵头,进行行业管理,尤其是制定相应标准,加强对医院内部的管理。”
方益权对《法制日报》记者说,政府部门应尽快建立一套严格科学的社会管理和监督机制,使严格执法成为一种常态。在各种管理中,应摆脱“运动式执法”思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法制管理的执法体系。
王志邦认为,只有将卫生部、医院、交通、运管等部门的管理空档衔接起来,才是打击“山寨”急救车的关键。
整治行动后,《法制日报》记者在温州市的各大医院调查得知,目前,大部分“山寨”救护车已经撕下120标志、拆除警灯、警报等装置,转入了“地下”运营状态。(记者陈东升实习生王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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