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依法治校”一瞥
光明网讯(通讯员朱海洋 记者潘剑凯)4月9日下午两点,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300多个座位的听证大厅,几乎坐满了自发前来参加听证会的老师和学生,这里即将举行一场对《浙江工商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修订的听证会。
据了解,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高校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规定得比较宽泛,具体细则是由各高校结合学校的情况自行制定,在实际工作中学生与高校关于细则的规定和适用往往存在争议。学校教务处副处长华就昆老师表示,对《细则》作进一步修订,目的就是使其规定更符合上位法的精神,从而更切实有效地保护学生权益、更好地开展学位授予工作。
在长达一个半小时的听证会上,来自学校各个年级、各个专业的学生听证代表,对一千多字的《细则》修订稿“咬文嚼字”,有二十余位学生在听证会上提出三十余条问题、意见和建议,而学校教务处副处长华就昆和教务处学生学籍管理科负责人王宇宁老师作为制文部门代表,直接坐在台上接受同学们的“拷问”。对具有建设性的建议,教务处两位负责人连连称道“听证会前我们对修订稿做了认真准备,没想到学生还能提出这么多问题,其中很多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会带回去再仔细研究并体现在修订稿中”。
学校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召开听证会听取老师和学生的意见,这样的事情听起来让人有些惊讶,可在浙江工商大学不足为奇。早在2008年,浙江工商大学就在“依法治校”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实践,相继推出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听证、校内争议裁决、合同管理等多项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创新制度和举措。
记者了解到,该校听证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部门代表、教师代表、离退休人员代表、学生代表和法律专业人员组成。听证制度实施五年来,已经先后举行过10次校内听证会,听证参与人数累计超过1000人次。
听证会主持人,法学院副教授吕尚敏博士告诉记者,今天听证会结束后,到场的听证委员将根据听证会记录在五个工作日内形成听证纪要,作为制文部门的教务处将根据听证纪要对文稿进一步修订,然后提交学校法律事务室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然后依照审查意见,再次修改文稿后提交学校会议审议,经学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进入相关的发文程序。
“制订重要规范性文件引入听证程序,使学校政策的制定更加民主与透明,保障了师生员工参与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这就是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一环。”校法律事务室主任孟威说,以往文件的制定或修订由学校主管部门主持听取意见,容易产生“偏听”现象,听证制度实施后,由学校听证委员会作为“中间部门”,主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能够做到各方意见的“兼听”。
本次听证会听证委员,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磊则表示,在规范性文件和不利处分过程中引入听证程序,让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树立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必要的程序意识,自觉尊重、维护广大师生的各项合法权益,广大师生通过参与听证、裁决等活动增强了维权意识,发生纠纷时也有了顺畅的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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