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教育厅列为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实施单位

来源:校财务处/供稿  发布日期:2010-12-27   字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决定在部分地区和学校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并公布了50个试点项目,浙江省被列为《研究制定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项目的高校试点省。同时,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安排和实施方案,浙江工商大学被列为该国家教改试点项目主要实施高校之一。
 
     该试点项目由我校财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教育教学基本需要,研究制定高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其核心内容是研究制定分校、分专业类别的高校实物工作量配置标准;研究制定高校生均成本核算办法;研究确定高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完善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完善高校经费管理办法,建立新型高校财务管理制度。该项目计划通过5年的试点,争取到2012年,实现高校经常性拨款按照“拨款=生均经费标准—收费”的模式来核定,做到学校的正常运行与经费保障相匹配;到2015年,建立完善与普通高校办学规模、办学质量水平相适应的多元经费投入机制,确保高等教育投入的公平和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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