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峰荣获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日期:2012-06-19   字体:

    近日,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表彰2011年度浙江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浙公节能办〔2012〕2号),我校张秀峰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省共有65人荣获此称号。

    近几年来,学校节能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健全节能管理体制,改造和创新节能技术,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和手段,节能降耗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十一五”期间,在学生人数、建筑面积、科研经费均增加的前提下,实现人均用水量下降44%,人均用电量没有出现显明涨幅。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分享到

商大要闻

综合新闻

教学科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丨  邮编:310018 丨  电话:(86)571-28877777 丨  传真:(86)571-28877222
浙ICP备05073962号 丨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