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教育工会浙江省委员会发文《关于建立教职工维权诉求服务中心的通知》(浙教工〔2012〕41号),决定建立“浙江省教育工会教职工维权诉求服务中心”,委托浙江工商大学工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浙江工商大学教职工法律咨询工作室(依托浙江中格律师事务所)承担。中心主任由省教育工会副主席陈勇兼任,副主任分别由我校工会主席姚晓明及我校法学院教师、校工会教职工法律咨询工作室主任、浙江中格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石红卫老师担任。
据了解,省教育工会教职工维权诉求服务中心系面向全省教育系统开放的教职工维权诉求非盈利性法律服务机构。机构常设我校工会教职工法律咨询工作室,依托浙江中格律师事务所,在省教育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常年免费为全省教育系统教职工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援助与咨询服务,为其排忧解难。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知识产权、人身损害、债券债务、公司法务等相关法律问题咨询服务。
为充分发挥工会的维护职能,切实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服务,校工会于2011年6月专门设立教职工法律咨询工作室。据不完全统计,从成立到2012年底,法律咨询工作室通过网络咨询、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方式,共为我校教职工解答法律咨询300余次,对10余个案免费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并免费为教职工提供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查工作多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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