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莅临我校讲学

来源:法学院 作者:张学军、杨沧海  发布日期:2013-04-01   字体:

    3月28日下午,风和日丽,春意盎然,台湾著名民法学家王泽鉴先生莅临我校法学院讲学。

    在报告中,王泽鉴先生紧密围绕“请求权基础与民法教学研究”这一主题,提倡民法学的研究应当将请求权方法作为基本的民法方法论,用请求权来整合民法的法律关系。王先生通过大量的案例,详细分析了请求权基础的建构、种类、竞合以及检查等。在对法学方法论的阐释中,王先生指出了法学方法论的意义,并对民法的法律适用、法律解释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王先生还结合大陆的相关立法对法院的裁判与法学方法论的关系进行了解读。王先生认为,法学教育的基本目的是使法律人具有法律思维、解决争议的能力,此种能力的培养就要依靠法学方法论的指导。在法学教育中,不仅要重视传统法学教育,更应重视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实例题”的学习、研究方法就此进入法学教育的视野,主要包括历史方法和请求权基础方法。前者就案例事实发生的过程,依序检讨其法律关系;后者在处理实例中应以请求权基础为出发点。并且他结合北京大学法学院、云南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所进行的例题教学实践和发展,说明如何开展“案例解说”。

    王泽鉴先生是整个华人法学界的泰斗,在民法各个领域均有重大建树,雄踞大陆民法学界引文之首;他著作等身,许多著作都是传世之作。他的到访将极大地激励法学院师生认真学习、重新审视法律思维、研读法条的方法,增强实例教学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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