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谭世贵教授被聘任为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来源:法学院 作者:牛翔  发布日期:2014-05-08   字体:

    5月7日上午,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在省人民大会堂2楼多功能厅举行。省长李强出席聘任仪式,为我校谭世贵教授等7名新一届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李强省长代表省政府对受聘的同志表示祝贺和感谢。他指出,省政府聘任法律顾问,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也是加快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行动。他希望政府法律顾问站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我省法治进步的角度,加强对政府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为省政府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我校法学院谭世贵教授在聘任仪式上发言。他表示将秉持法治精神,遵循宪法法律,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不辱使命,不负重任,努力为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在简要分析了我省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之后,谭世贵教授建议省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我省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事业,以有力促进法治浙江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主要是为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参与省政府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省政府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协助省政府处理重大涉法事件,起草有关法律文书或法律意见书,以及对涉及我省的社会公共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等。法律顾问可以应邀列席或参加省政府有关会议;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有关政府文件和资料;经授权,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或取证时,有关部门或单位应当给予协助、配合。法律顾问每届聘期三年,期满可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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