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何大安教授被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来源:人事处 作者:伍争荣  发布日期:2011-07-13   字体: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94号文),我校经济学院院长何大安教授被批准为享受2010年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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