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陈文伟  发布日期:2012-12-11   字体:

    近日,全国考办下发《关于同意浙江工商大学等社会助学组织开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考委办函[2012]51号),批准浙江工商大学为“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这是全国考委首次开展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工作。今年九月底,全国考委专家组对我校进行了严格的考核评审,在层层推选和评比后,浙江工商大学在全国自考院校中脱颖而出,以优异的成绩获此殊荣。这也是在杭普通高校中唯一获得此荣誉的高校。

    我校党委和行政领导十分重视学校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工作,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改革创新、专业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学分互认”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国高校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继续教育学院对学校继续教育、自学考试等工作管理严格,日常工作到位。工作中坚持“以管理求质量、以质量求声誉、以声誉求发展”为办学指导思想,以“充分挖掘办学潜力,切实保证教学质量,努力为社会培养更多更好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为办学目标,做到规范管理、优良服务,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保证了教学质量,赢得了良好的办学声誉,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毕业生。

    我校的继续教育工作因注重内涵发展业绩显著,去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集体”、“浙江省主考院校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和“浙江省自考助学优秀院校”。这次获得“全国示范学习服务中心”对于提升浙江工商大学继续教育服务品牌,在更高起点上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自考助学各项工作都将起到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作用,从而为继续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在新形势下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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