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来源:法学院、教务处 作者:楼伯坤  发布日期:2012-12-21   字体:

   近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文,正式公布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名单。

    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共分为三种类型,其中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8所高校被确定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等22所高校被确定为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内蒙古大学、西南民族大学、甘肃政法学院、新疆大学等12所高校被确定为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我校被确定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浙江省唯一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省属高校。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申报、评审工作于今年5月启动,经中央部委属高校直接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教育部、中央政法委组织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并经网上公示后正式确定。

    我校法学院经过长期建设,教学、科研水平有了显著提高。自2008年以来,先后获得“浙江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诉讼法)”、“教育部法律执业技能人才培养实验区”、“浙江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浙江省本科重点专业”、“浙江省高校‘十二五’规划优势专业”等教学、科研平台。此次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标志着我校法学教育进入了国家队的行列,对于提高我校的地位和办学水平,培养大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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