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的通知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0-10   字体:

各学院(部门):
    为铭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外教”来华作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与中国学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结下的深厚友谊,优化外籍人才来华环境,由中国国际人才交流与开发研究会、《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联合主办2013“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暨“我最喜爱的外教”评选活动。
    一、参赛范围
    (一)   全国具有聘请外国文教专家资格的学校单位。
    (二)   学校师生及相关人员;所有在华或曾在华工作的外籍教师。
    二、参赛要求
    (一)“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突出彼此间的友谊、情缘。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编辑、出版、发布权。
    2、字数控制在600—3000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字体为宋体、四号字。欢迎配有相关的清晰度较高的图片及简要文字说明。作品结尾处需注明作者姓名(全称)、性别、年龄、国别、目前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详细地址、邮编,以及本人所在学校单位联系人的具体联系电话(手机),否则视为无效。
    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国外其他语言创作的作品,要求以中文或英文译作参加。
    3、参赛作品共分5个组:小学生组(含幼儿园),中学生组,大学生组,社会人员组(含教师等已工作人员等),外教组。
    三、组织进行评选——201413
    组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中外资深外语教学工作者、相关专家学者、行业领导等进行评审。
    1、  征文大赛来稿评选
    (1)1—2月初评。成立小学、中学、大学、社会、外教等5个初评小组分别评审,按照最终获奖名额3倍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终评。
    (2)3月上旬终评。组建相应的终评专家组进行最终评审,评出各类获奖名单。
    四、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共2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奖2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4《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五、投稿方式及截止日期
    征文大赛作品来稿截至2013年12月5日,直接发送电子邮件至wangyuhuan@zjgsu.edu.cn或bonixu@hotmail.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外教”征文大赛字样)。作品由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收齐后寄至大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3年10月10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分享到

商大要闻

综合新闻

教学科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丨  邮编:310018 丨  电话:(86)571-28877777 丨  传真:(86)571-28877222
浙ICP备05073962号 丨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