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印发教学实绩计分奖励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浙商大教[2009]300号)的规定, 2010年度教学工作实绩计分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本次申报内容为201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获得的教学工作实绩。
请各学院(部、处)根据浙商大教[2009]300号文件,将2010年度教学实绩计分统计表(见附表)于2010年12月31日前填写并送交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lichun@mail.zjgsu.edu.cn(联系人:李淳,电话:28877213)和实践教学科,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gxg@mail.zjgsu.edu.cn(联系人:高小根,电话:28877227)。
注:1. 特色(重点)专业、教学团队、多媒体课件比赛等项目交教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学生学科竞赛(或国外同类别竞赛)、学生创新项目等交实践教学科。
2.原已列入学校科研实绩考核,仍由科研处负责考核。
教务处
201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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