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2009-2010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28   字体:

各部门工会、直属小组:

    根据省教育工会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批“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有关规定,校工会、校女教职工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920010年度“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校工会领导下,由校女教职工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评选工作,各分工会协助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对象

    本校在编在职的女、男教职工。

三、评选条件

    1.模范地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立足本职,业务精湛,师德高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或科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3.家庭文明,夫妻恩爱,尊敬老人,教育子女,成员之间平等和睦,关心他人,助人为乐,邻里之间团结友爱。

四、评选办法

    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以分工会为单位。评选比例:50人以下推荐上报一人,50人至100人推荐上报二人,100人以上推荐三人。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采取群众评议、无记名投票、分工会推荐、党总支同意方式。

    2.掌握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评选程序,以先进事迹为依据,群众公认,保证被表彰的典型既有先进性又有群众基础。学院评选对象应以一线教师为主。

    3.推荐评选“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事迹材料(书面和电子版都要),请在2011115前上报校工会三育人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28877166),电子邮箱:huangyl@mail.zjgsu.edu.cn

六、奖励措施

对获得“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称号者将于2011年“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和奖励。

 

 

 

校工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分享到

商大要闻

综合新闻

教学科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丨  邮编:310018 丨  电话:(86)571-28877777 丨  传真:(86)571-28877222
浙ICP备05073962号 丨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