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聘请校外专家授课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02   字体:

 

各学院、学位点: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聘请校外专家授课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学院、学位点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文件,做好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确定校外专家授课课程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的规定(试行)》 “各学院每学年选择2门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各学位点每届选择1门研究生学位课程作为聘请校外专家授课课程”之规定,请相关学院、学位点认真研究,确定2011-2012学年第1学期拟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的课程,妥善安排好相关事宜。
2.确定校外专家应聘条件和应提交材料
    各学院、学位点应依据所确定的校外专家授课课程和《浙江工商大学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的规定(试行)》第三条规定,进一步明确校外专家的具体应聘条件应提交的材料
3.及时送交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申报表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的规定(试行)》,学校将在本学期第5周发布有关招聘信息。请各学院、学位点将确定的聘请校外专家授课课程校外专家应聘条件应提交的材料填入“浙江工商大学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申报表”纸质材料,并于本学期第3周末(3月11日)前送交。普通本科课程送交教务处,研究生课程送交研究生部。若聘请国外专家的须另送外事处一份。
4.做好聘请校外专家授课的其它准备工作。
    (1)学院应在校外专家来校前落实好校外专家授课所需的工作生活条件,如:办公地点、办公设备、课程教材、授课教室、合作老师(翻译)、辅导教师、教研室归属等。
    (2)落实相应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各学院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课程联系人,并将名单分别送交教务处、研究生部。
    (3)在学校人才招聘网上招聘的同时,各学院、学位点应尽最大努力自行与相关校外专家联系聘请授课相关事项
 
 
 
教务处 研究生部 外事处
2011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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