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交警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的例行检查,同时为便于公安机关对电动自行车失窃报案后的侦查,根据杭州市公安局及下沙公安分局的要求,对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所有工矿企业、居民住宅及大专院校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备案,发放登记卡及防盗标志。请相关教职员工和非在编员工带上电动自行车有效证件(购车发票或车辆证等),从即日起至6月20日到综合大楼120室保卫处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过期不再办理,请相互转告。
注:1、登记车辆范围为下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内。
2、非在编员工需持所在部门的证明材料。
保卫处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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