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残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9-30   字体:大 小

校内各部门及相关人员:

按照《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27号)要求,学校对公休日进行同步调整,具体如下:

(1)调休安排: 10月11日—12日(星期二、星期三)与10月15日—16日(星期六、星期日)调休;10月13日—18日为工作日。10月19日(星期三)与10月22日(星期六)调休;10月20日—22日为工作日;10月2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不变。

(2)调课安排:10月15日(周六)上11日(周二)的课程,10月16日(周日)上12日(周三)的课程。10月22日(周六)上19日(周三)的课程。

(3)八残会期间,聋人足球比赛竞委会及各工作机构相关人员,按要求每日在岗工作。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浙教电传〔2011〕227号) 

党委、校长办公室

2011年9月30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第八届全国

残运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

各在杭高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第八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期间调整公休日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1〕2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将于2011年10月11日至19日在我省举行。为确保第八届全国残疾会各项赛事、活动,特别是开闭幕式活动顺利进行,尽量减少对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大力营造支持、关心、参与第八届全国残运会的浓厚氛围,经省政府同意,第八届全国残运会期间,除保障国事活动、全国残运会运行、城市运转等必要的工作岗位外,对主赛区杭州市城区内的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社会团体的公休日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幕式期间:10月11日—12日(星期二、星期三)与10月15日—16日(星期六、星期日)调休;10月13日—18日为工作日。

二、闭幕式期间:10月19日(星期三)与10月22日(星期六)调休;10月20日—22日为工作日;10月23日(星期日)为公休日不变。

上述时间内,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确保第八届全国残运会顺利进行和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运转。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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