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27   字体:

各相关学院、部门:
    期末临近,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根据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部门组成检查小组。负责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各学院(中心)承担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任务的实验室(中心)。
    三、主要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实验室(中心)用电、防火、防爆、防盗、防灾害事故等方面的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及落实执行情况,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妥善保管、安全使用情况,实验室环境卫生以及危险化学品、生物制剂等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四、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各有关学院(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实验室(中心)开展安全卫生自查,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自查表(附件1)。
    2.学校抽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小组根据自查结果,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卫生抽查(附件2),并对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五、时间安排
    1.部门自查时间。2011年12月23 日至12月27 日。12月28日前,各学院(部门)将分管领导签字的安全检查自查表(附件1)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同时提供电子文档E-mail:wuxiuju525@163.com )
    2.学校抽查时间。2012年 1月3 日至1月6日。
    六、检查工作要求
    1.各有关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明确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认真组织自查,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期限落实。
    3.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构建实验室安全保障体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1-12-22
附件1:实验室安全卫生自查表附件1.doc
附件2: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表附件2.doc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 分享到

商大要闻

综合新闻

教学科研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丨  邮编:310018 丨  电话:(86)571-28877777 丨  传真:(86)571-28877222
浙ICP备05073962号 丨  浙公网安备33011802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