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学院),各相关教职工:
为提高校内学生酬金发放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我处对现行酬金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决定自3月1日起对学生酬金统一实行网上申报,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酬金申报范围
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的学生酬金主要包括:科研劳务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以及勤工助学工资(管理部门勤工助学工资仍按原办法报学生处或研究生院汇总后发放)等。
二、酬金网上录入方式
为确保网上酬金申报数据的准确性,要求统一采用“EXCEL导入”方式,请勿使用“手工录入”功能。完成数据申报后,需打印纸质发放清单,经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并注明项目代码后,报计财处财务管理科。请确保提交的纸质清单内容与网上申报数据完全一致,如需对已申报数据进行修改,请重新申报,并重新提交纸质发放清单。酬金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学生酬金网上申报”使用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本操作方式不额外增加经办人员的工作量,可有效地提高酬金发放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2. 根据税法规定,个人当月收到的多笔劳务费需合并计税(学生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不计税),故请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学生劳务费发放金额,避免税负过高。学生酬金发放每月申报一次,每月15日以前申报的,当月发放;每月15日(含)以后申报的,于次月发放。
3.必须确保酬金发放清单中的学生学号、姓名、工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准确、完整,以确保酬金及时、准确到位。
4.经办人首次进行酬金申报时,请认真阅读附件中《“学生酬金网上申报”使用说明》及《学生酬金网上申报表格式说明》。
5.如在酬金申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向计财处朱老师咨询(28877301)。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
校计财处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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