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3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重点及标准
回国来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在信息、健康、环保、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我省七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海洋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创业创新的海外留学人员;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产业集聚区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四、工作程序
(一)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校人事处,经校内公示后上报;
(二)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须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1) 1份,加盖所在学院公章。
(二)申请者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附件3)1份,一同装订成册。
《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附件2)另须单独提交一份,首页加盖所在学院公章,以便存档。
上述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3月21日下午16:00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lxr@zjgsu.edu.cn。
联系人:刘晓瑞,电话:28877275,地址:综合楼1023室。
人事处
2016年3月8日
附件1: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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