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运动队在浙江省第十五届大学生运动会“阳光项目”竞赛中取得佳绩

来源:体育工作部  作者:徐峰  字体:

4月27日,浙江省第十五届大学生运动会“阳光项目”竞赛开赛,我校运动队在比赛中充分发扬了顽强拼搏、团结协作的精神,取得佳绩。其中轮滑队获得速度过桩3个一等奖、1个三等奖,轮滑球比赛获二等奖,甲组(本科)团体一等奖;跳绳队获30秒单摇3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长绳“8”字跳一等奖,甲组(本科)团体一等奖;趣味拓展队获得旋风跑、毛毛虫竞速二等奖,大脚板、同心鼓三等奖,甲组(本科)团体二等奖;拔河队获得甲组(本科)团体二等奖;体操队获得甲组(本科)团体三等奖。

我校承办“阳光项目”轮滑比赛(甲、乙组),包含速度过桩和轮滑球两个项目,共有55所学校、342名参赛运动员参加比赛。轮滑球比赛由副校长、校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赵英军开球,体卫艺处副处长潘学东和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姜丽出席并观看比赛。

“阳光项目”竞赛是本届大运会首次增设项目,是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学校体育协会积极响应健康中国、全民健身战略,淡化金牌意识,鼓励全民参与的实践探索。共有来自全省不同高校的2948名运动员组成的79支代表队参加5个大项8个小项甲、乙两组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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