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研讨“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

来源: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作者:王雅芬 摄影:周霖  字体:

11月25日,“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论坛暨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杭举行。浙江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陆剑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建新、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赵英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副主任林思达、阿里巴巴副总裁俞思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中东出席开幕式。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永明主持开幕式。来自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等13所省内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法学学者,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阿里巴巴集团、百度集团等企业知识产权法务代表,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及其它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者350多人参会。会议同时进行网络直播,当天线上点击量达4000多人次。

在开幕式致辞中,陆剑锋指出,本次年会主题涉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网络、电子商务等众多新问题,对于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徐建新建议新技术背景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一要准确把握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的特点;二要大力加强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三要进一步完善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林思达认为,本次年会的主题符合现实需求,接地气、有深度,对于促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会议聚焦新技术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关系,亮点鲜明。赵英军指出,研讨会既有涉及知识产权法学基本理论的传统难题,又有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前沿问题;既有全世界的共性问题,又有本土特色,具有深刻的理论研究意义。

开幕式后,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人工智能研究所所长吴飞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崔国斌教授,围绕大会新技术的主题作了报告。吴飞教授系统介绍人工智能发展的历史沿革和当前进展,并提出人工智能发展目前面临的挑战。崔国斌教授认为,面对网络的飞速发展所引发的法律适用问题,要以著作权法立法目的为根本导向,完善具体的法律规则与标准。

分论坛上,与会代表围绕“新技术背景下的知识产权法学研究”“新技术背景下知识产权法实践探究”两大主题,就“人工智能的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证据的审查与认定”“现代科技与互联网审判”“网络侵权问题”等多个问题展开研讨,踊跃发言互动。

本次会议由浙江省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和知识产权学院联合承办,浙江垦丁律师事务所、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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