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教学中心地位,努力营造“学生中心,教师发展,课堂开放”的教学文化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在本学期继续开展课堂教学开放周活动。
现将开放周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放时间
11月26日至11月30日(校历第12教学周)。
二、开放对象
学校师生及学生家长、企业代表、兄弟院校教师、社会媒体等校外代表。
三、开放范围
(一)教学开放周的所有课程(附件1)。
(二)教学开放周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活动(附件2)。
(三)教学开放周各学院的活动安排(附件3)
四、听课意见和建议的反馈
(一)学院应做好相关活动材料、活动图片、听课反馈表的整理和保存工作,并及时把听课意见反馈给授课教师。
(二)校外代表的听课反馈表(附件4)在开放周结束后一周内交至综合大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28008463。
教务处 2018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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