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全国项目办、浙江省项目办有关通知精神,经学校项目办研究决定,今年我校继续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定岗服务的方式,选派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到西藏、新疆、兵团和四川以及其他服务省和我省部分山区、海岛、边远地区从事为期1至3年的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一、主题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选拔标准
(一)具有志愿精神;
(二)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三)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两项计划”体检;
(四)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五)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可以报名,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六)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七)服务地紧缺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工业、城市管理类专业者优先;
(八)西部地区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生源优先;
(九)参加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三、招募程序
(一)报名。(具体流程参见附件7)
1.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志愿者
(1)请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可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选择至多3个意向服务省份,并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网上报名时不直接填报服务岗位,只需填报服务意向。
(2)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报名表格,经由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与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学校项目办(学生活动中心404室)审核备案。
(3)将本通知内的附件3转化成Excel表格,填写后发送至zjgsxtw@163.com,完成报名过程。
2.报名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
(1)不必上网填报信息,报名表可以从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上下载打印,也可以直接填写本通知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2017年“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岗位为温州、金华、衢州、舟山、丽水五个市的农村基层。
(2)填写完毕后打印表格,经由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盖章,与学习成绩单、身份证复印件一起交至学校项目办(学生活动中心404室)审核备案。
(3)将本通知内的附件3转化成Excel表格,填写后发送至zjgsxtw@163.com,完成报名过程。
注:交表截止时间为6月5日11:30,一名学生只能选报一项计划。报名学生需注意“两项计划”规定的健康状况要求(附件4、5),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参加报名。
(二)审核。学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表后,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健康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核。所有初审合格的志愿者将于7月份接受毕业证审核。
(三)组织选拔。学校项目办在省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笔试与面试。重点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择优选拔录取志愿者。面试合格后签订《招募协议》。
(四)分配岗位。学校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下达的服务岗位,在公示合格的大学生中分配岗位。
(五)组织体检。6月上旬,初步入选的大学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
(六)录取公示。6月中旬,学校项目办公示录取志愿者名单,并上报省项目办。
(七)审定确认。6月下旬,发放《报到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2017年“两项计划”志愿者资格确认后,“西部计划”志愿者将由全国项目办统一购买综合保障险,“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八)培训上岗。
1.7月,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参加培训。参加“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志愿者携带《报到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2.8月,志愿者正式报到上岗(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通常于7月上旬报到上岗);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对志愿者进行相应的上岗培训。
3.志愿服务第一个月可作为试用上岗期,在此期间,志愿者对岗位不适应或用人单位对志愿者不满意可按规定由服务地项目办适当调整。
4.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及时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四、政策支持
(一)生活补贴。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8000元,省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西部志愿者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9号)执行。
(二)考研加分。“两项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三)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西部计划志愿者由团中央统一办理,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志愿者由服务地项目办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地方财政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参保期限按志愿者实际在岗时间计算,从志愿者到岗开始,至志愿者离岗结束。
(四)报考公务员。参加我省“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累计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职位。“两项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服务期满后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五)就业创业。认真贯彻《关于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的意见》(浙政发[2015]21号)、《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3号)通知精神,鼓励服务期满合格毕业生的在当地就业创业,降低创业门槛,提供贷款贴息,加大资金支持,宽容创业失败。
(六)西部计划其他相关政策。可参阅《关于印发<2017—2018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7〕9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赴新疆和兵团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1〕6号文件为准。有关赴西藏志愿者以全国项目办发〔2013〕7号文件为准。
浙江工商大学“两项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学生活动中心404室
联系人:郑晓春
联系电话:0571-28877133
E-mail:zjgsxtw@163.com
学校项目办网站:http://youth.zjgsu.edu.cn/
西部计划报名网站:http://xibu.youth.cn/
省学联网站:http://www.zjstudent.com/
微信公众号:浙江工商大学志愿者
浙江工商大学关于开展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我国西部和我省山区、海岛、边远地区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
浙江工商大学志愿者协会
201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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