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精神:西子“我们论坛”探讨法治视野下的城市治理

来源:青年时报  发布日期:2014-10-30   字体: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法治作为主题,意味着“依法治国”是当下最为重要、最需迫切解决的问题。前天,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党刊《杭州》杂志社、浙江工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共同主办了一场以“法治视野下的城市治理”为主题的西子“我们论坛”。论坛吸引了省内社会学、法学等方面专家教授各抒己见。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葛洪义教授提出,人治与法治的重大差别就在于,人治是强调自上而下的控制、统治,而法治则要求充分发挥群众、基层干部、地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作用,让大家都负起责任来。所以,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重心还在地方,杭州市作为地方中心城市责无旁贷。

他认为,法治建设重点要解决的是按规矩办事,而按规矩办事,就必须为全社会提供按规矩办事的条件。例如规矩是否清晰明确,是否公开透明,是否方便执行,遵守规矩是否可以得到充分保护,违反规矩是否一定会被惩戒,规矩的产生是否经过了民主程序反映了大多数人意愿等。这些,大部分都是在地方实现的,在这些领域,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杭州市应该可以大有作为。“杭州作为一个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的城市,完全有条件在全国城市依法治理方面起表率作用。”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毛丹教授从社区治理角度做了解读,他提出,社区治理与社团治理、社群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本结构。我国的混合型社区治理特别需要在国家法律层面清晰定位社区性质,结束长期以来的“小马”(居组法)拉大车(社区)的局面,整合和理顺我国社区治理中的多种逻辑或意图,避免地方性政策创新互相打架、越改越乱。在地方层面上,以法律法规约束基层政府与社区的结构关系,以法治彻底矫正基于政绩冲动的各种朝令夕改,避免政府与社区关系上出现权力部门对社区予取予夺,保障对社区必要的赋权增能。

最后,杭州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沈金华,对于“落实中央全会精神,推进杭州城市治理”问题,总结了道路与进程的关系;法治理想与制度实践的关系;国家治理与地方城市治理的关系。

时报记者 吴海婕

http://www.qnsb.com/fzepaper/site1/qnsb/html/2014-10/30/content_5188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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