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工商大学荣获“全国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称号,是我省10个获奖单位中唯一一所高等院校。
为提高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浙商大于2010年将纪检监察审计合署改为独立设置审计处,内部审计工作由校长主管、纪委书记协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学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近年来,浙商大内部审计开展了企业财务审计、学院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科研经费审计、基建工程审计、修缮工程审计等形式多样的审计工作,并积极进行审计转型,通过参与学校制度制定、方案论证、经济合同审签、建设项目全过程审计咨询、审计调查等形式积极提供事前和事中审计咨询服务。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出台后,浙商大按新制度的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审计,在进行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同步探索开展业务层面内部控制审计和经济合同内部控制审计调查。王汝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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