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裁决第一案 谁输谁赢不好说

来源:今日早报  发布日期:2010-01-09   字体:

 

校内裁决第一案 谁输谁赢不好说
朱老师拿回部分奖金,校长说更关注过程
 
 
  早报讯 不久前,本报报道了浙江工商大学“校内纠纷裁决制度第一案”,2009年12月17日那天,主角法学院副教授朱锦清与院长助理辩论数小时,裁委会未当场裁决,将在15个工作日内给结果。
  核心争议是朱老师不用手机不上网,因此没有看到学院的开会通知,但学院也没有以拨打朱老师家庭电话的方式通知他,在这样的情况下,朱老师5次缺席。评奖时,集体事务参与度低成了一条理由,被扣除2500元奖金。朱老师说,没有相应规定要求老师必须使用手机和网络掌握开会信息。
  昨天结果出来了,《浙江工商大学校内争议裁决委员会决定书》里是这样陈述的:评定依据中朱锦清缺席5次会议,法学院在通知上也有一定的瑕疵,不应将责任完全归咎于朱锦清,该部分额度(500元)应该予以发给。
  第一案的“戏剧性”元素是:“校内纠纷裁决制度”的推行者,是行政法学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曾任浙江大学副校长。而第一个跳出来“告上级”的,是法学教师朱锦清,而“被告”则是法学院。
  昨天正是第15个工作日,下午,三个“陪审团”老师拿着一纸《决定书》,在浙江工商大学教工路校区找到了朱锦清老师,按照规定,《决定书》由委员们负责一份送达朱老师,一份送至法学院。
 
 
 
 
校园里特立独行的朱老师
他第一个吃“螃蟹”,一点也不奇怪
  “我要到文一路校区上课,听微积分,上午9点50到11点30分,你明天到文一路校区3号教学楼305教室里来找我,一目了然,班里最老的就是我。”
  这就是记者第一次见朱锦清时候的样子。朱锦清第一个吃“校内纠纷裁决制度”的“螃蟹”,他的学生沙千里觉得,以朱老师个性,一点也不奇怪。
  朱锦清,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拥有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耶鲁大学、纽约大学法学院的三个法学硕士学位,在美国法律界工作了近10年,用全英文给学生上《美国法》,花8个月读5遍《诗经》。
  他是个单亲父亲,自己学微积分,帮儿子数学成绩从26分补到高考时的129分。
  他说,不用手机,是因为不想在思考的时候,被手机铃一声传唤。不上网,是免得网络垃圾信息骚扰,他只用电话拨号上网收一下电子邮件,每年只花3元。
  他现在每个星期都和本科生一起上微积分课,期中考试考了80分。他说现在是为自己提高,三年里一共解题解掉55本练习本,本子堆起一尺高。
  法学院大四学生沙千里说,这个蹭微积分的法学老师,超有个性,自由、渊博、耿直,学生喜欢。上课方式很“美国”——学生可以随时打断他提问,上课一半时间讲课,另一半留给学生讨论和提问。
  “校内纠纷裁决制度”近一年,一直没有教师出来打头炮,“我不打头炮,谁打头炮?”500元10个工作日内就会由学院补发给他,尽管结论还是“双方未能达成一至”,但朱锦清说,“我用我自己创造了一个经典案例。”
 
 
这个“娘舅” 不好做啊
  
        中间人不好做,这是9名裁决委员会成员不约而同的结论。
  裁决委员会成员、浙江工商大学纪委沈小裕说:“我觉得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解决校内争议挺好的,给教职工一个说理的地方。以前,是教师个人对部门,总是比较弱的。”“老师想说理,只好找领导,其实很多时候领导不了解情况,其实解决不了问题。校内裁决是有点‘民间陪审’的意味,让大众听完双方陈述给裁决,更合理。”
  他说,如果顾忌“人情因素”,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申请“回避”。一名其他学院的教师被抽中“陪审”,不过这位教师以“同乡”为由,申请“回避”了。朱锦清说,其实他们之间基本不认识,“我算是下级‘告’上级吧,或许他(她)觉得会棘手。”
  金融学院的朱晋也是裁决委员会成员之一。“这种方法在浙江省的高校中肯定是第一例。”朱晋老师说,“有时候,当事人各执一词,说不清楚,有这种制度,就像是找了个中间人。”
  裁决委员会成员王富强说,别看就是为了2500元奖金,为了奖金的发放用途,追溯了好多年。
  朱晋说:“为了这个事,讨论了三四次,大家提自己的观点,相互论证,每次都是从中午12点讨论到下午4点多,我当时还说‘再不走,就赶不上班车了!’”前几天三天两头有老师打听这个事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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