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浙江将如何紧紧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开新局、谋新篇?现在省两会已经开幕,对此传递出了什么样的信号?即日起,“政已阅”邀请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解读省两会热点。今天推出第一篇专稿及视频访谈。
内容摘要
2021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扎实开局。《政府工作报告》布局2022年工作时强调,必须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牵引,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等方面形成阶段性成果,蹄疾步稳向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迈进。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过程中,怎么“扩中”“提低”?怎么缩小三大差距?怎么推动高质量发展?浙江工商大学校长、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郁建兴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在共同富裕大道上快速奔跑
郁建兴
2021年,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扎实开局。《政府工作报告》布局2022年工作时强调,必须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牵引,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等方面形成阶段性成果,蹄疾步稳向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目标迈进。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自中央赋予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任务后,全省上下迅速形成了全面抓落实、人人齐参与的浓厚氛围。在中央2021年5月出台意见后,浙江迅即于6月出台实施方案。嗣后,11市和90个县(市、区)纷纷制定实施方案。
在过去一年,浙江全面部署和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初步构建共同富裕的话语体系、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评价体系,成立省委社会建设委员会、省委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咨询委员会等;系统谋划扎实推进重大改革,在经济高质量发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优质共享、绿色发展、文化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等共同富裕核心议程中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共出台了51项政策,涉及产业发展、农业农村、区域协调、公共服务等各领域。
2022年,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牵引,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缩小三大差距(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推动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精神文明高地、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等重点领域取得重大进展。在这里,我们需要聚焦收入差距、地区差距、城乡差距的结果状态进行调整和干预,同时或更加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从根本上逐渐缩小三大差距,而经济高质量发展则是推动共同富裕的前置性条件和基础。
浙江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中提出,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这就必须做好缩小收入差距这篇文章,主要实施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的“扩中”“提低”行动,针对包括产业工人、专业技术人员、个体工商户与小微创业者等“扩中”群体和低收入农户、进城务工人员、困难群体等“提低”群体分类施策。比如建立产业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产业工人培育机制,规范新业态从业人员用工管理、打通社会保障堵点等。
在做好缩小地区差距这篇文章中,将山区26县作为突破口,基于每个县的发展基础、禀赋优势和主导产业,围绕平台共建、产业发展、要素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量身打造“一县一策”;深化50个经济强县结对帮扶山区26县,推动山区26县对接省级大湾区、能级较高的开发区,布局“产业飞地”“科创飞地”。
在做好缩小城乡差距这篇文章中,通过延伸乡村产业链条,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深化农村改革等举措,将农业农村这一共同富裕的短板弱项转化为潜力优势。
与此同时,我们需要关注造成上述三大差距的原因,特别需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从根本上逐渐缩小收入差异、城乡差异、地区差异。
造成低收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实现社会成员起点机会公平、提升其可行能力,就成为制度创新的关键。我们需要在保障起点和机会公平上丰富法律工具箱。在可行能力方面,我们目前出台的社会政策,除救济补助外,还要注重提升能力和技能方面。
当前,紧迫的任务是要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等制度因素所导致的差别,比如说垃圾清运费、路灯电费等在城乡统一制度下支付,城乡公交车班次在统一制度下安排等等。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是制度创新要解决的重点,也是重要途径。
地区差距如何缩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形成了以地方为主导、以辖区间竞争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它在实现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造成了地方保护主义、区域发展不平衡、公共服务碎片化等问题,而这正是制约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紧迫而突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东西部发展协作时提出的五个“互”,即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可能同样适用于浙江加快发展山区26县。我们需要探索出超越地方主导、以辖区间竞争为核心的新发展模式。
值得指出的是,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共同富裕首先要富裕。我国目前财富总量还不够多,发展阶段和财富积累总体上还赶不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即使在浙江,也远未到达只靠分配财富就能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而且发展的收敛性不足,质量有待提高。这决定了我们必须在发展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不仅需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提升经济循环效率、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更要让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会弱势群体,“扩中”“提低”,实现群体、城乡、地区之间收敛。
总起来说,推动共同富裕,不仅仅是分配问题,也是发展问题,还是改革和制度创新问题。浙江要率先基本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同时要率先基本形成更富活力创新力竞争力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率先基本建立推动共同富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框架。这样的“浙江方案”才能成为中国方案,甚至成为全球新公共文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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