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浙江工商大学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浙江工商大学的意见》,浙江工商大学成为浙江省、商务部、教育部共建高校,标志着该校正式进入省部部(浙江省、商务部、教育部)共建高校行列。
浙江工商大学坐落于杭州下沙,其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校,系近代中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
根据共建意见,三方将支持浙江工商大学商科类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及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能力。
浙江省将在政策、资金、培养与引进高层次人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学校参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等国家级战略试点的社会服务工作;支持建成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学校主办的浙商博物馆、浙商研究院建设等。
商务部将支持学校参加国家、区域商贸重大战略研究和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并在创新团队建设、信息沟通、智力引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协同育人等方面提供支持。教育部将支持学校“浙江省属高校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的建设;在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科研项目、研究生推免、硕博招生名额等方面给予支持。
浙江工商大学负责人称,作为浙江省首个省部部共建高校,共建将使浙江工商大学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并列成为商务部仅有的两所共建高校之一,形成了商务部“一南一北、一内(贸)一外(贸)”的格局,有了商务部的行业依托,也使学校进入教育部“985”、“211”和“共建”三个序列中的一个序列,得到教育部的直接支持。
据悉,此前浙商大于2012年9月和商务部政策研究室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对国内贸易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在商务部指导下,先后完成“义乌小商品指数”、“柯桥纺织指数”、“寿光蔬菜价格指数”等全国13项代表性经济指数,对同类商贸流通行业发展具有风向标作用。
http://news.cyol.com/content/2015-12/31/content_12020066.htm
浙商大新闻
浙商大微博
浙商大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