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成为浙江省第一所“省部部共建”高校
明年商大高考录取分数线或将提升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倪彦平 王汝菲 成竞  字体:

12月28日,浙江工商大学收到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共建浙江工商大学的意见》,这标志着浙江工商大学成为浙江省首个“省部部共建”的高校。从2016年开始,该校商科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提升至教育部直属同类高校水平。

列入“国字号”的省部共建高校,会给浙江工商大学带来什么影响?据介绍,共建使浙江工商大学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并列成为商务部仅有的两所共建高校之一,形成了商务部“一南一北、一内(贸)一外(贸)”的格局,也使学校进入教育部“985”、“211”和“共建”三个序列中的一个序列,进入了教育部的直接支持范围,并有商务部的行业依托,这必将加速推进学校办学模式的转型和升级。据预测,共建将使学校综合实力得到提升,从而能受到更多优质考生的关注,到2017年实行高考改革,学校更能凭借学科实力吸引考生,在专业与学科竞争中处于有利位置。

据悉,根据共建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教育部三方将支持浙江工商大学商科类特色优势学科建设,多层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商贸流通业发展的能力,以更好地发挥商科类高校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浙江省人民政府将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从2016年开始,商科类专业生均经费拨款达到教育部直属同类高校水平;支持学校培养与引进高层次人才,在特殊高端人才引进上给予政策支持;支持学校开展社会服务和协同创新,特别是积极参与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温州金融综合改革、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国家级战略试点;支持学校建成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支持学校主办的浙商博物馆、浙商研究院建设等。

在此基础上,商务部将支持学校参加国家、区域商贸重大战略研究和重大项目的决策咨询,并在创新团队建设、信息沟通、智力引进和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学校协同育人及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国际化品牌专业建设;支持学校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提升学校服务国家内贸流通业发展的能力;支持学校参与全国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体系建设,开展指标设计、数据统计、预测预警等领域合作,进一步联合开展中国商贸流通发展指数,中国商贸流通景气指数等开发。

同时,教育部还将支持学校“浙江省属高校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现代商贸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互联网应用创新开放平台示范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在一级学科博士点建设、科研项目等方面给予指导与支持,在推免研究生、硕博招生名额等方面给予支持;支持学校高层次人才和管理团队建设,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大学校长培训、高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中增加参训名额。

浙江工商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系近代中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具有长期直属商业部的办学历史。近年来,浙商大与商务部密切进行合作,成果丰富。2012年9月,与商务部政策研究室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对国内贸易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在商务部指导下,先后完成“义乌小商品指数”、“柯桥纺织指数”、“寿光蔬菜价格指数”等全国13项代表性经济指数,对同类商贸流通行业发展具有风向标作用。

在原商业部直属本科院校中,浙商大最早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最早拥有教育部省部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最早拥有工商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也最早获得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浙商大统计学、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法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均居浙江省属高校第1位,其中统计学、工商管理分别进入全国前10%、前30%。

省部部共建有助于浙商大在与行业的良性互动中实现自身的转型发展,通过更好地发挥对内贸行业发展的助推作用,走好“特色发展”道路。未来,浙商大将依托省部部共建平台,凝炼“大商科”特色,大力实施“创新强校,特色名校,融合发展,力争一流”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成为国内同类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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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共建高校的四种类型

此前,浙江省已有浙江大学(浙江省与教育部)、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与教育部)、宁波大学(浙江省与教育部及宁波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与国防科工委)、温州医科大学(浙江省与国家卫计委及教育部)、浙江农林大学(浙江省与国家林业局)、浙江传媒学院(浙江省与国家广电总局)、浙江水利水电学院(浙江省与水利部)等院校加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

省部共建大学是指国务院相关部委(教育部及其他国家部委)与相关省、直辖市、自治区共建高校。主要为四类:

一是教育部与地方政府对985工程大学进行共建,以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大学,中央部委拉动地方政府配套支持相关高校发展的规划。

二是各行业领域具有高水平的部分行业特色型国家211工程大学,得到教育部、各行业部门对这些重点行业特色型大学进行共建。共建工作旨在指导这些特色高校扩大社会合作、强化社会服务,构建共建各方更稳固、持久的合作关系,发挥共建工作在高水平大学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三是部分实力较强的省属大学,得到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以及其他部委共建,拓展发展经费和资源,建设在全国范围内综合实力强、办学水平高,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教育部为此设立教育部省部共建工作研究中心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工作办公室直接领导,立足于省部共建。此外,教育部还吸纳这部分高校参加教育部直属高校的部分会议。

四是地方政府与教育部之外的其他国家部委重点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这些高校在某一或多个行业领域有较强的师资和科研基础,各部委加强对这些高校的支持力度,由各部委与地方省市签署省部共建协议,积极发展强势学科,提高综合实力,建设一批行业内具有巨大影响力的高水平大学。

  http://edu.zjol.com.cn/system/2015/12/30/0209721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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