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理论知识丰富的法学博士在模拟法庭上,竟然办不了一起普通的经济纠纷案件;一名高校教师受邀给法院新职员讲解法律条款、法学教育历史发展等问题,竟“张嘴闹笑话”……这些看似不可思议的事,却真实存在。
“之所以会出现上述现象,说到底,还是当前高校法学教育重理论、轻实务技能造成的。”前不久,记者在我省部分高校采访时,听到许多法学院教授如是说。为改变这一现状,我省相关高校积极探索法律人才培养模式,通过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使学生在就业时能更有底气。
作为我省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浙江工商大学依托教育部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这一计划,着手改革法学教育。据该校法学院副院长苏新建介绍,学院确定了公司法务、司法实务、涉外法律3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方向,每个方向除学科共同课和核心课程外,还分别设置了6门独特的选修课程,其中尤其突出了实践教学的地位。“每学期都有法官、律师、检察官等实务精英走进课堂,针对课程的某个内容,结合法律实践前沿问题为我们进行解答,同时学校给每个年级都配备了学业实务导师,定期和我们面对面交流,使我们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法律法规,掌握法治发展的动态。”该校法学专业的学生们说。
记者了解到,“卓越”计划里有一项重要内容是探索“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浙江大学自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以来,积极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等多个实务部门建立院校合作机制,包括人员互派挂职;聘请百余位实务专家担任兼职导师教学授课;共同建立法官助理培养机制,首批选派15名优秀学生担任法官助理;共同建立实践教学基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等。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有关负责人在解读“卓越”计划时曾表示,该计划就是要推动法律实务部门深度介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支持法学教育实践教学的顶层设计,而并非仅仅只是提供平台的使用。尽管我省仅有浙大和浙商大入选教育部“卓越”计划,但越来越多的高校都意识到了实务教育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重要手段,并以此为核心大刀阔斧地改革法学教育。
尽管没能入选教育部的“卓越”计划,但嘉兴学院却得到了嘉兴市检察院、秀洲区检察院的支持,自2014年开始共同开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项目,每年在法学专业选出20名学生组成卓越班,并为他们量身定制培养方案,所用的教材大都由检察院和教师自编而成。
“这个班和普通班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加强了实践环节,从大一开始就组织他们前往检察院实习,市、区检察院还为每名学生指定固定导师,前两年以刑检线业务骨干指导为主,后期主要安排在其他业务线学习实践,力求为他们提供全方位接触、实践法律工作的机会,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与水平。”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副院长童建华说。大三学生李海燕表示,实习时能真正参与到案件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中,这些都是很实用的技能,与课堂上学到的理论知识相得益彰。
去年7月,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和浙联律师事务所合作成立了我省首个专门培养非诉讼法律人才的律师学院——浙联律师学院,组建了“非诉讼法律人才实验班”。实验班给每个学生都配备了一名实务导师,导师均由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的专家型律师担任,在课外对学生进行实务课程的教学指导。“针对非诉讼法律业务特点,我们和学校合作,引进国外教材,增设法律英语教学,建立模拟商务谈判场地,学生可以在模拟环境下,学习非诉讼谈判的基本技巧。这都是对传统书本教学模式的改变。”浙联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麻侃说。
除浙财大外,浙江工业大学和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合作,于2013年成立刑辩学院,希望能够培养一批敢于“叫板”、善于“叫板”的刑辩律师。
与此同时,随着我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的有序推进,越来越多的实务部门工作人员走进课堂,为学生带去真实、鲜活的案例和先进的法治理念;越来越多的高校教师到实务部门挂职,接触真实的办案流程,再用法律实践经验反哺课堂教学。“挂职期间,我参与了不少疑难案件的讨论,将学术与实践充分融汇在了一起,对我的帮助很大。”参与“双千计划”的浙商大法学院刑法系主任谢治东说。
宁波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小郭去年通过了司法考试。他说,这得益于学院开设的“第二课堂”,按照职业认知、专业服务、专业拓展等类别,分别对不同年级、不同特点的学生进行培养。“学生的司法考试通过率连续6年超过60%,其中2011年和2013年分别达到74.7%和71.3%,超过全国平均通过率50个百分点,位居很多名校之前。这些成绩的取得都和重视实务教育分不开。”宁波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邵一骏说。
http://www.zjjyb.cn/jyb/yaowen/11914.html
浙商大新闻
浙商大微博
浙商大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