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嘉兴学院、浙江外国语学院、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的章程通过核准并发布。
浙商大发展规划处处长申作青介绍说:“浙商大的章程共11块内容,特色与创新之处在于,突出了学校的核心价值观、教育理念、使命和‘将学校建成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财经类大学’的愿景,也突出了学校依法治校的治理机制和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的地位和作用。”
杭师大的章程坚持现代大学制度导向,注重教职工和学生的知情权、监督权等实体性权利,明确其申辩权、申诉权等程序性权利,凸显了学校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该校发展与改革处处长季诚钧说,章程获得核准后,学校还将继续完善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新的与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据了解,2013年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快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和核准工作的通知》,并遴选了18所高校开展章程建设试点工作。今年5月,浙江农林大学等4所高校的章程首批通过核准并发布。
省教育厅要求各公办普通高校进一步加快章程建设进度,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确保年内全面实现“一校一章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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