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贯彻机制研究”开题论证会在下沙校区举行。
会上,该课题组首席专家陈林林教授,从该课题的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现状、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研究的总体框架、研究路径、研究方法以及预期成果等方面向到场专家作总体汇报。课题组成员中山大学哲学系张曦副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王云清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王凌皞副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封利强教授、叶肖华教授、章安邦博士分别就承担的研究内容做详细汇报。
评议专家组成员浙江工商大学校长陈寿灿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副社长李小明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琪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中国政法大学陈景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焦宝乾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田夫副研究员相继对课题研究的整体方案以及具体内容充分表达自身的学术观点,针对性地对即将开展的研究提出详细的意见与建议。最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张志铭教授对课题论证会进行学术总结,并希望课题组能够认真吸收、总结评议专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在未来的研究中取得丰硕的学术成果。
在价值观趋于多元的现代法治国家,作为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承载了塑造社会核心价值的底线功能。价值观是伦理学的基本范畴,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该课题研究的主要意义在于如何把党的十八大确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融入到司法制度与司法实践中,如何在司法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通过司法凝聚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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