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王㤖、张建春、高颖等教师为骨干的申报团队报送的“长三角地区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创意设计人才培养”项目通过了国家艺术基金专家委员会的初审、答辩复评和公示三个阶段的严格审核,最终获得国家艺术基金2016年度立项。这是我校自国家艺术基金成立三年来首获该基金项目。
今年浙江省仅有三所高校为主体申报的三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的立项资助,除我校获得一项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外,中国美术学院获得一项传播交流推广项目立项、浙江师范大学获得一项小型剧目和创作资助类项目立项。
国家艺术基金经国务院批准于2013年12月30日正式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的设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它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包括国家艺术科学基金)并列为我国政府设立的三大科研基金,也是目前资助我国文化艺术创作与艺术人才培养的最重要的基金。
据国家艺术基金统计,2016年在申报受理期内,共有6493个各类机构和个人作为申报主体,申报了7248个项目,申请资助资金总额75.1亿元。与2015年度相比,申报项目量增加2846项,增幅64.7%,较2014年度增加约7成。其中,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类型,共收到申报767项,进入复评242项,立项资助99项,立项率12.9%。
在项目申请过程中,校领导陈寿灿、苏为华、赵英军高度重视。项目答辩复评阶段,学校派出副校长赵英军及科研处、艺术设计学院、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乡文化建设研究中心负责人组成的团队赴北京答辩,为项目的成功申报奠定了基础。
接下来项目实施团队将严格遵守国家艺术基金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项目申报书中的各项承诺,努力将该项目打造成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的优秀项目。
浙商大新闻
浙商大微博
浙商大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