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士楼住户办理个人产权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9   字体:

博士楼各住户:

我校博士楼专用房已办理完单位总证和分户证。即将办理个人房产证,需核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因全体户主难以集中到杭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办理核对手续,考虑到学校老师的实际情况,经联系,杭州市房产交易登记管理中心将派工作人员上门核对原件,核对时间定为:20095259001500

核对地点:学院路212号(博士楼住宅)物业管理处

请各位住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三份)。

注:新版身份证需把正反两面同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户口本首页及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都要复印,集体户口提供首页及本人所在页复印件。

2、未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三份)。

3、离婚:带上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三份)。

4、丧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必须为丧偶)(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三份)。

咨询电话:浙江省直房地产服务有限公司 87053171 小苏

请互相转告,谢谢!

                

 

 

总务处

                                                           2009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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