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公务卡改革宣传提纲

发布日期:2009-05-22   字体:

根据我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进度安排,我校被列为第二批公务卡改革的单位,要求在20091231日前完成办卡等准备工作,201011日起实施。为此,浙江省财政厅于57日在杭州大厦举办了第二批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培训会议。按照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库字[2008]1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简要介绍如下:

一、建立公务卡制度的意义及要求

(一)公务卡的概念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在职职工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贷记卡。推行公务卡制度,直接作用是将传统的现金支付结算改为公务卡支付结算。

(二)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公务卡结算,具有“雁过留声”的特点,持卡人一旦刷卡消费,在银行将交易事项记账,并把相关交易信息发送到财政主机后(大概在交易日后两天),单位财务部门就可以通过国库支付系统获取刷卡人的所有信息,包括持卡人名称、消费日期、消费金额、消费地点等)。

2、有利于提升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出,持卡人也不需要提前向财务处借款(安全),有效克服了传统现金支用方式存在的问题。

3、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杜绝违规违法行为。利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将银行卡支付和结算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可以有效杜绝假发票和虚开发票现象。

57,在财政厅举办的第二批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培训班上,财政厅国库处罗跃琴处长指出,省级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制度,是一项政治任务,不存在做与不做的选择,只有早做与迟做的区别,并明确要求各省级预算单位在200912月底前完成公务卡发放工作。考虑到公务卡用卡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在公务卡实施初期,特殊情况下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

二、公务卡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采用实名制,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包括差旅费、招待费、培训费、办公费、小型会议费等费用,具体包括:部门行政经费、业务招待费、党建经费、校级人才培养资助经费、精品课程经费、重中之重学科经费、学校配套的纵向课题经费、校级课题、校级预研经费、引进人才的科研启动费、安家费等。纵向(教育厅课题及个别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课题除外)、横向课题外的其他公务支出暂未纳入。

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

三、公务卡结算流程

分三步:

第一步,持卡人因公务活动需要,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证(银联小票)和相应发票。

第二步,在规定的期限内,职工持发票、公务卡刷卡凭证及报销审批单等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如出差刷卡支付相关费用,报销时必须提供住宿发票、银联小票以及出差人填制的经相关领导审批的差旅费报销单等。)

第三步,财务人员按规定审核后,通过学校的零余额账户将报销资金转到公务卡,完成报销。

由此可见,公务卡结算方式不改变现行财务报销流程,但减少了持卡人财务预借现金的环节。

如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由持卡人自行通过现金缴款或转账方式还款。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公务卡不允许透支提现,但卡内有余额的情况下可以提现。

2、公务卡透支额度上限为5万元。(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授信额度。)

3、公务卡属于贷记卡,可以先透支后还款,享受一定的免息期。工行规定:使用公务卡透支消费,当月消费,下月25日之前还款,可享有最短25天,最长56天的免息还款期。

4、持卡人应在免息期内还款,避免产生逾期利息,否则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五、联系人:沈金轩:28877297,吕东:28877298

          财务处

           2009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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