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发布日期:2010-05-26   字体:

各位同学:

首先祝贺你们顺利完成了大学四年学业,踏入社会并走上工作岗位开始新的人生旅程!

当你们领取户口迁移证时,请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保卫处前往派出所户口迁移时间为2010652010615,户口迁移证将于学生毕业典礼前发放给各学院。

22010届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方式是:一批次全部迁出。基础资料在201063前取自于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依据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资料,已有就业单位的同学户口迁往地为其单位;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户口迁往其“入学前迁入地址”即入学前的家庭住址。

3户口迁移证”是你本人的户口。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认真进行核对内容是否有误;如有错误,可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白杨派出所更改。

4、户口迁移证上的有效期为一个月(一般当年有效),拿到户口迁移证后,请尽快到迁往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有效期内还未落户,可持户口迁移证直接到白杨派出所办理更改事宜。

5、如果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确实需要改迁的可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到白杨派出所更改。

6、若不想将户口落在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暂时又没有确定去向的,请务必保管好自己的户口迁移证,待确定落户地址后直接去白杨派出所改迁。

7、同学们务必妥善保管好你的户口迁移证。万一丢失,需先到迁往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未落入户口证明,再去白杨派出所办理登报挂失和补办手续。

8、户口迁移证的只能更改一次,因此请同学们慎重考虑,不要轻易选择变更迁往地址!

9、涉及户口的有关问题,可联系保卫处办证中心胡老师,电话28877343

 

浙江工商大学保卫处

20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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