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五届“希望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  字体:

校内各部门,学生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力量,学校决定启动浙江工商大学第十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资格与申报程序

1. 参赛人员: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参赛。

2. 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

3. 参赛作品可由个人或集体申报。

(1)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第一作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

(2)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集体作品作者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

(3)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4)每个作品必须有2名推荐者,推荐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是与申报作品相同或者相关领域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组集体推荐亦可);推荐意见是校级竞赛预赛稿件的主要评分依据;推荐者可以是指导老师,也可以是其他校内外专家。

(5)每件作品最多三名指导教师。

4. 项目申报分为学生自主申报和学院申报选题两种形式。

(1)学生自主申报:有意向参赛同学自行下载申报表进行填写上交学院,经学院筛选上报校团委。

(2)学院申报选题:在学院评审阶段,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专业老师组成的评审组需要上报2-3个与当下社会热点、研究方向相关的选题,与筛选过后的作品申报书一同上报校团委。

5.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等不在申报我校“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范围之列。

6. 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及所附的有关材料必须是中文(若是外文,应附中文版本)。学术论文类字数不超过8000字,社会调查报告字数不超过15000字,发明制作类应附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或应用证书,在评委需要时进行实物演示。

7. 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8. 各学院可借鉴往届参加各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经验,结合学科优势,组织好院级竞赛,在此基础上确定竞争力较强、成绩较好的作品参加校级竞赛。

三、竞赛方式

1.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 奖项设置:

设特、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为鼓励更多的同学投身科研活动,本次竞赛不限定获奖名额,确定获奖面为参赛作品总数的40%左右。

3. 奖励方法:

(1)凡获奖作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按《浙江工商大学学生综合测评办法》予以加分。

(2)推荐部分作品代表我校参加2021年第十七届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3)推荐优秀作品报送参加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竞赛将以每个学院获奖情况为依据综合计算各学院参赛得分(参照国赛计分标准),按总分排位评比组织奖,奖励在比赛中成绩优异和成绩进步较大的学院。

四、作品评审

1. 竞赛设第十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委员会,聘请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

2. 评审细则另发。

五、实施步骤

1. 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7月)。确定竞赛办法,提出具体要求,并下发正式文件。各学院建立本学院竞赛的组委会、评委会,明确竞赛步骤和评审标准。发动学生确定本学院立项项目,积极寻找校内外有关方面及企业支持,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 调研深化阶段(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结合校希望杯立项结果,充分利用暑期时间进行社会调研,通过深入调研、查找相关资料等,撰写论文或调研报告。

3. 学院竞赛阶段(2020年10月至2020年11月)。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竞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作品若干。

4. 校级初赛阶段(2020年12月至2021年01月)。竞赛组委会将各学院推报作品材料送至各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筛选出进入决赛的参赛作品,并组织相关培训工作。

5. 校级复决赛阶段(2021年2月至2021年3月)。各学院充分利用寒假时间组织团队修改作品,开学后将本学院选送作品(具体通知另发,申报书样本另发)报至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校团委),学校初步定于3月举行复赛和终审决赛。

6. 总结表彰(2021年4月至2021年5月)。学校将评选表彰第十五届“希望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奖项目和团体,并选定作品上报全省和全国竞赛组委会。

六、组织领导

1. 竞赛活动的部署、组织、宣传等工作以学校团委和各学院团委为主开展;上报全省、全国“挑战杯”作品的评审、修改等工作,以学校团委为主、各学院团委协同组织展开。

2. 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学院要给予参赛学生积极的指导并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按照竞赛对作品申报的主题、数量、时间等要求,组织好作品的申报,以保证全校决赛举办。院赛开展过程中,各学院需注意留存相关办赛数据及图文材料,以方便后期数据材料的报送与整合。

3. 申报作品可以采取报送的方式,实物作品可以先报送说明书和照片。

4. 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有效的宣传动员工作,使学生明确参与学术活动对自身成才的积极作用,增强学生从事学术科技活动的信心,鼓励学生不畏艰苦,严谨治学,争创优异成绩。

本次竞赛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与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竞赛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学校团委。

联系人:张华、谢晓梅、黄诗铭

联系电话:28877132、28877140、28877139    

地点:下沙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05室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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