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17-2018学年校内研究生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报酬及设置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助管岗位报酬标准为15元/小时。每月原则上总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月工资不超过600元。聘用期限为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1.面向学院设置的岗位
每个学院设置辅导员助理岗位、助管岗位,辅导员助理岗位数根据各学院辅导员人数按3:1的比例设置;助管岗位每个学院可3个,具体分工由学院党委(总支)决定,各学院具体岗位数如下表:
学院 |
助理辅导员岗位数 |
助管岗位数 |
管理学院 |
3 |
3 |
旅游学院 |
2 |
3 |
财会学院 |
3 |
3 |
统计学院 |
3 |
3 |
经济学院 |
3 |
3 |
金融学院 |
3 |
3 |
食品学院 |
3 |
3 |
环境学院 |
2 |
3 |
信电学院 |
2 |
3 |
信息学院 |
2 |
3 |
管工学院 |
2 |
3 |
法学院 |
3 |
3 |
人文学院 |
2 |
3 |
公管学院 |
2 |
3 |
外语学院 |
2 |
3 |
东语学院 |
1 |
3 |
艺术学院 |
2 |
3 |
马克思学院 |
1 |
3 |
总计 |
41 |
54 |
2. 面向校级职能部门设置的助管岗位
每个处级职能部门原则上限申报2个助管岗位。
二、岗位申报与招聘流程
1.岗位申报流程
有需要设置校内研究生助管岗位(辅导员助理岗位不需要填写)的学院和部门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校内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经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24日15: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综合大楼1040室),并请同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到邮箱:jiongqi@163.com,电话:28877238,联系人:陈炯奇。
2.岗位招聘流程
各学院辅导员助理岗位、助管岗位和校友工作助理的招聘程序和最终人选由各学院党委(总支)自主确定。
各部门的岗位招聘流程如下:
(1)研工部将对各部门申报岗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
(2)研工部组织初选,对报名研究生进行第一轮选拔,并将初选后的名单反馈给各招聘部门;
(3)各部门独立组织第二轮选拔,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并报研工部备案。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和各学院原聘用的研究生工作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2.特别提醒:部门如有意聘用原有研究生,部门需重新申报岗位且该同学亦需参加统一招聘。
3.请各学院和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或部门岗位的管理与考核,并请各学院、部门的岗位联络老师加入“商大研究生助管工作群”,群号为:318970384,以便及时沟通交流。
4.研究生助管津贴的金额由用人部门在每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至研工部,过期不再补发。
党委研工部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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